對保羅而言,更嚴重的問題是,「行全律法」意味著救恩是靠遵行律法而得,不是如他當初傳給他們的,靠對基督的單純的信心(三2)。這一點完全扭曲了福音的眞理,背叛了基督(五4)。在保羅看來,這樣的改變等於是捨棄了在基督裏的自由,回頭再作律法的奴僕(五1),也就是拒絕了神所賜的自由的聖靈,這聖靈是神透過基督,實現了祂對亞伯拉罕的應許(三14)。 保羅所看到的叛教問題和希伯來書作者所看到的一樣(來六4〜6),而且,提出這樣教導的人也受到類似的咒詛(加一8;來六8)。的確,希伯來書所面對的問題似乎較嚴重,因爲信徒公然放棄新的基督教信仰,回歸舊的猶太教;然而在保羅眼中,加拉太人的倒退也同樣嚴重,因爲他們竟認爲,要得到救恩,遵行律法和信靠被釘的彌賽亞是同等的重要。 這樣無知的事情竟能這麼快就發生在加太人身上,令保羅覺得相當匪夷所思(一6)。就好像一個博士寧願回到幼稚園的程度,去學那老早已經歷過的,早就該被抛在後頭的課程(「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」,四9)。且不論別人如何解釋保羅後來書信中的「小學」的意義(參歐布萊恩O’Brien對西二8的註釋),此處保羅所說使加拉太人出問題的「小學」(elemental
Page 22